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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员积分自2006年3月1日起累计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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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积分指由会员本人在酒店所属营业场所消费后支付之金额,租赁场所不在积分累计及使用范围之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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须出示会员卡方可享积分及优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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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会员达到金或白金会籍的要求,会籍将自动升级至金或白金会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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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在连续二年内,金卡会籍的会员在其中的任何一个日历年内均未能达到30晚入住,金卡会籍将被自动取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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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惠不能与其它推广或折扣优惠一同使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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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籍及其积分均不可转让,不能兑换现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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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礼券如遗失或损毁恕不补发。若会员卡遗失或损毁即当作废。补领手续查询请致电 (8621) 6255113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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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发现积分计算有误,必须实时知会有关职员更改,事后通知恕不受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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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酒店(上海)因特殊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奖励计划及更改、增加或减少任何有关计划之条款、细则、优惠、礼赏及礼赏级别,而无须另行通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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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非顾客特别要求将个人资料加以保密,否则我们将利用顾客提供的个人资料作市场营销宣传用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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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有任何争议,城市酒店(上海)保留一切最终决定权。 |